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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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格投资者提示
1.大宗商品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较高风险,不适合使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等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2.大宗商品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只适合于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投资者:
A.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B.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C.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影响其正常生活方式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状况的投资者。
二、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交易中心可交易品种目录中所列各种商 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素对相关商品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 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 失。
(三)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不能 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交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或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故由以上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或延时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另外,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有可能被病毒和/或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无法正确和/或及时执行。对于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交易风险
1.投 资者需要了解交易中心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具有准备金(保证金)和杠杆比例的投资特点,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或亏损。若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会造成较 大的亏损,根据亏损的程度,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随时追加准备金的要求,否则其持仓将会被强行结算,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交易中心以国内外相关商品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该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报价存在一定的差距,交易中心并不能保证其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
3.投资者在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市价单一经成交,即不可撤销,投资者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
4.投资者通过会员单位以电话的方式下市价单,一经会员单位交易部门报价确认成交后,即不可撤销或撤回,投资者必须接受此种报单方式有可能带来的风险。
5.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投资者作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投资者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投资者应知晓针对大宗商品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
6.投资者的成交单据必须是建立在自主决定之上。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在电话以及电子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偶然性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交易中心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因交易中心不能够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